北京1月21日讯 记者袁定波 广大律师应当充分发挥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作用,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企业和政府应对危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律师要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全国律协会长于宁表示,律师应创新业务,在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钻研并办好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国际贸易、涉外投资、基础设施、金融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供全面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金融危机不仅给律师业务带来影响,而且也给律师事务所自身管理带来挑战。于宁强调,律师事务所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关注自身业务风险、注重加强内部管理、重视事务所规范建设。 于宁说,律师协会应当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继续深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各个经济领域,包括律师行业自身的重大影响,并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在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重整、公司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纠纷、"三农"法律服务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切实提高律师行业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服务的能力。 于宁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应主动了解、分析、把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涉及法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或专业报告,充分发挥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来自中国普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