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检法联合出台意见 规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 江苏高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针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中亟待规范的程序性问题作了细化和明确,操作性强,相当于一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指南。 由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对于公、检、法三机关都属于新类型案件,侦查、公诉及审理经验均处于不断积累之中。近年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呈显著增长趋势,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中的程序法、实体法适用问题日益凸显,亟需予以进一步规范。 针对以上情况,江苏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商议,确定先行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程序性问题制定规范性意见,并由三家联合会签下发。自2010年底以来,江苏高院开始牵头组织起草,并在充分征求各地法院意见的基础上,数次走访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征求意见,形成初稿。之后,江苏高院又于2011年6月专门召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主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单位以及各地公、检、法机关共同举行“江苏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对《意见》进行了集中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