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跨国经理高管移民美国
EB1-C,美国跨国经理移民类,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被中国母公司派往美国开设子公司,当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达到美国移民部门的相关要求后,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其绿卡是一步到位的无条件绿卡。因为是中国母公司派往美国的,因此,对申请人学历和语言能力没有明确的要求。
EB1-C是美国政府非常欢迎的移民方式,仅从EB1类的移民年配额高达40000即可看出政策导向,只是从1992年以来,没有任何一年完成此配额。
EB1-A和EB1-B是杰出人才类(诺贝尔奖获得者、艺术家、获国际大赛奖牌的运动员等等,A和B的区别在于EB1-B需要美国雇主,而EB1-A不需要雇主即可直接申请)。这两类人才本就十分稀缺,所以,40000名配额实际上大部分是配给EB1-C的。可是我们知道,有许多中国人早就在美国开设过公司,却很少有人取得过绿卡,这是为什么?因为要想通过EB1-C的方式取得绿卡,可不仅仅是公司生意做得大、做得好就可以的。还有诸多方面的因素要考虑,例如公司的用工人数,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公司在当地商会的被认同度等等,所以,对美国法律不甚了解的中国人,也许只关心其美国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忽略了很多其他重要方面,这就造成了纵然在美国开设了公司,却很难通过EB1-C方式取得绿卡。
子公司(美国公司)的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纳税额、营业额、用工人数、企业影响力等诸方面不是可以轻易达到的,如果有一个职业经理人团队出面代为经营这样的子公司,并为申请人承担经营风险,那问题就基本解决了。
我公司的美国合作方是一个犹太家族,这个家族就拥有数支这样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他们不是为了给大家办移民而存在的,但他们却熟知如何将一个公司经营到可以获得绿卡。这个家族控制着数百家企业,主业是投资管理以及金融业务,因此,他们帮着申请人经营好一家公司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从1992年开始,他们就接受来自中国台湾、韩国的申请人委托,经营其名下的子公司直至申请人拿到美国绿卡,迄今已有六百多成功案例。他们拥有十分丰富的经验,甚至对于美国移民政策微小的调整或变化都了如指掌,这也许是因为犹太人非常勤奋,也非常聪明,同时更因为犹太精英早已深入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从2009年开始,该团队与我公司进行合作,短短的两年时间,我公司已通过美国合作方为数位申请人取得了绿卡。至于为何其他兄弟公司无法找到他们并进行合作,那是因为本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祖辈和父辈早在1930、1940年代就与犹太人在上海结下了深情厚谊。
EB1-C方式最大的风险来源于子公司的经营,毕竟美国是一个有最低工资要求的国家,光是工人的工资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还有房租、社保、营业税等等支出,如果不能拿到绿卡,那么损失还是相当可观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受聘于申请人,为申请人经营子公司并承担经营上的风险,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职业经理人团队之所以敢接手申请人子公司的经营,主要是团队背后的家族名下控制着数百家企业,其中还有已在或即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以及数十家年利润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实力公司,我们客户获B1签证的邀请函就是由这些实力公司开出的,这些实力公司丝毫不惧怕美国驻华领馆签证官在决定是否发B1签证给申请人时的实际查验,所以申请人的B1很容易拿到。接手申请人子公司经营之后,子公司的业务是团队擅长的业务,也是团队能够控制的业务,再加上EB1-C的申请不是一次性的,可以反复申请直至成功,所以团队最终为申请人取得绿卡是有把握的。
如果说EB1-C方式取得绿卡有什么缺点的话,那么就是一个字:贵!
28.66万美金再加上其他开销,约30万美元是花掉的。可是如果让申请人自己去经营呢?工资、房租、营业税、律师费等开销绝不会少于30万美元,更何况还不一定能够取得绿卡,从这个角度来说,职业经理人团队收取的28.66万美元是合理的,毕竟他们要为申请人名下的子公司经营约一年半,其中的开销应该是能够大致计算出来的:绝不少于20万美元。